延安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甘泉商标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联系我们

延安百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甘泉商标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甘泉商标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延安百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0 08:54:56

延安商标注册进度查询:商标在提交申请六个月后才能被发现。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在商标网站上公布商标申请信息。您也可以到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说明“已注册”存在以下情况:

1.该注册商标已通过,在公告日期内,工商总局未在网上公布该商标,且该证书无法颁发。

2.从证书发放到注册成功还有一段时间,审核(是否有其他单位或企业提前注册)、耐心等待还有一段时间。

一、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一)以公司名义向申请人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二)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提供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许可证复印件;(三)以个人名义申请,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和个人执照复印件;

2.商标设计电子文档;

3.商品、服务和商标子类别的分类;

二、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法定民事主体或者具有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商标:

1.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2.依法被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企业、农村承包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其商标注册的申请范围,必须以其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3.外国企业或者外国自然人,是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进行活动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依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纠纷已被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对专利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已裁定;

(2)中止的请求人是权利归属纠纷的当事人或者作出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裁定的人民法院;

(3)当事人请求中止的,应缴纳中止请求费。经专利局审查同意中止的,将通知双方当事人,执行中止程序。

在中止程序执行以后,专利局将采取下列作法:

(1)停止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权利转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等直接涉及权利丧失或转移的手续;

(2)停止作出视为撤回、专利权终止、授予专利权、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等与执行调处结论或者判决直接有关的通知或者决定;

(3)停止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程序;

(4)停止全部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

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

一、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计算的起始时间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专利保全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是因为:

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规定,冻结单位存款的保全期限一次不超过六个月;

2、有利于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的审结期限审结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借鉴保全注册商标的规定。保全注册商标一次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如果因案件不能在六个月保全期限内审结,该项专利权还需继续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在保全期限届满没有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专利权保全自动解除,是对一次保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时限的一个补充,即可以在保全期限届满时继续进行保全,同时要求:需要继续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期满未送达的,保全自动解除。

商标是指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注册商标是指延安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核准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限内注册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延安商标注册公司专利许可协议是专利所有人(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合同,其定义了被许可人可以制造,销售和使用专利发明的条款。该协议还规定了如何向专利所有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专利许可协议的类型专利许可协议的三种主要类型是排他性,非排他性和唯一许可,它们为相关各方分配不同的权利:

1、独家专利许可协议赋予单一被许可人生产,销售和使用本发明的所有权利。

2、非独家专利许可协议也转让这些权利,但它允许许可人也与其他人协商和签署协议。

3、唯一许可证介于这两者之间,因为它允许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使用本发明,但通常许可人同意不授予额外许可。但请记住,这些是广义的定义,协议的条款在划定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时应尽可能具体。起草专利许可协议虽然各个专利许可协议的条款各不相同,但设计,实用程序或工厂专利的标准许可协议通常应至少包括以下规定:

1、特许权使用费。专利许可协议最重要的方面通常是如何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关于如何构建特许权使用费的考虑有很多,包括您是否应该要求最低或有保证的付款,以及是否将根据利润或净收益计算特许权使用费。

2、许可期限。有些产品的保质期比其他产品长,因此确定许可协议的使用期限可能会对您的版税产生重大影响。您可以考虑包括一个条款,允许终止合同与某些触发事件(例如,低销售)或协议只涵盖一段时间,并可选择续订。

3、专利协议的年度许可费。该规定规定,被许可人必须每年向专利所有人支付一定金额以保留许可。金额可以保持不变,或者协议也可以规定,例如,当某些触发事件发生时金额会增加。

4、争议解决。如果事情出错,您的协议应该提供如何解决争议,无论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以及哪些州的法律将适用。

临时专利许可协议如果您有临时专利-意味着您正在申请专利,而不是授予您-可以开始与被许可人进行谈判,尽管减少特许权使用费可能是合同的条件。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临时专利,发明人应考虑将发明许可为“商业秘密”,或者至少包括协议中也包含商业秘密的条款,以便被许可人在专利申请时不能转身使用发明。最终获得批准。

总的来说,由于专利许可协议可能很复杂,并且您希望确保所有问题都得到适当的保护,您可能需要咨询律师,以指导您完成知识产权法这一棘手的领域。如果您仍然需要为您的知识产权申请专利,并且您对如何申请临时专利或提交您的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专利有充分的了解,您可以选择与在线服务提供商合作,以便您能够准备启动未来的专利许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