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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个人注册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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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个人注册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延安百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0 08:24:56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另外,将许可使用合同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主要是为了第三人查阅,起到公示的作用,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该合同被许可人取得的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

延安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在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未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许可使用合同无效。只是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另外,将许可使用合同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主要是为了第三人查阅,起到公示的作用,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该合同被许可人取得的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

在民法惯例上,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将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外,一般都将未依法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行为后果确定为不能对抗第三人。这样的处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无不利,也不影响行政管理机关追究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1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就是说,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虽然未向商标局进行备案,但并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本案双方合同后,虽然未向商标局进行备案,但并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本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履行自己的义务,违约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商标注册公司在这里需说明一点的是,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被许可人和许可人没按规定办理存查、备案手续,由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商标局作出了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及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近一直有客户打电话问,收都一个文件,说注册的商标公告了,需要缴纳880元、1000元更或者有说2000元的商标展示费。交完费用之后商标进行展示3个月之后授权发证书。对于这个问题,我提醒过大家很多很多次,这不仅仅是延安商标注册的一个常用的骗局而且很多人会相信。

5.1号之后实行新的商标法,之气商标公告的时候不下发任何文件,现在会下发一个通知单,但是文件是由商标局下发的,不是其他的任何单位,而且下发的文件不会直接到您的手上,是给代理公司的。找代理公司申请商标之后,不管商标下发什么文件,商标局都会发给代理公司而不是你个人。

所以,不要再相信这些事情了。商标公告是商标审查的一个过程,不需要缴纳任何的费用,商标的公告也是在商标局的公示平台上,对于在别的公司什么平台,那都是假的哦。现在很多无良的企业会冲着客户不了解这些商标注册的程序而多收费,请大家一定小心。

延安商标注册对商品的品牌化进程发挥了推进作用,对企业树立形象也有重要的意义。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来说,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先设计商标,商标的名称可以独立注册,也可以组合注册。成功注册的商标在投入使用时,只要没有违反商标的使用规范,不同的商标是可以组合使用的。组合商标有别于单纯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英文商标及数字商标等,所谓“组合”,顾名思义,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融合了其它单独商标的特色。因此,组合商标一直以来都受到商家的青睐,然而组合商标注册的成功申请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向您详细解释为什么注册商标都提倡进行多个单独商标注册,而不是直接申请组合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弊端:

一、商标近似可能性高如果中文、英文、图形、数字等商标进行整体注册,这几个要素必须要同时通过商标局的审查,该商标在最终被审查中才被予以通过。如果有其中一方存在近似可能,商标则全部驳回,那么后续则可能进行驳回复审或者重新申请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想要一次性成功通过的话,需要做到有个性,同时还要符合商标法规定使用的字符。

二、组合商标注册与使用的风险高在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但是,组合后的商标不能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否则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三、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注册的,只能在整体使用时才能注明注册标记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而组合商标注册只需要组合其中任意两种以上因素就可以。如果是组合注册的商标,那么在实际使用中只使用“图形+文字”或“图形+字母”,就会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有明显视觉差异,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如在使用时再标注标记,就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志图形的,视为新商标的形成,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否则就构成商标使用不当,严重的话可能会被注销商标或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认为,如果不是只考虑经济情况,按照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商家应尽量分开进行商标注册。因为分别注册过的商标都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在进行组合使用时属于多个商标的叠加,不用进行新商标的申请。

分开注册的成功率明显要高于组合商标注册,因为商标组合注册中因素较为复杂,容易出现近似商标,只要组合商标中的一方被否定,整个商标都会被判出局。分开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几率小于组合注册的,而且分开商标注册成功的话,商标使用的灵活性更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这是组合商标所不具备的特点。

推现在全国的商标申请量每年200万件以上,自2002年以来,中国每年的商标申请量年年排名世界第一,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数字。2015年的上半年,商标申请量约131.5万件,全年约280万件商标申请。

我们已经知道,全国的商标统一在北京审查,全国就一个商标局。只有位于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有权审查商标。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商标一经注册全国有效,自然是要全国统一审查。全年约280万件商标申请对于审查员的任务是不轻的,他们也是每月有定量任务。那么在定量任务中,他们会如何提高效率呢?

首先,审查员都喜欢审查纯文字的商标,直接检索出来就可以了。在文字商标中,又更喜欢审查一眼就看出可以驳回的商标。因为他可以不假思索地直接驳回,这种通常包括:

1、之前有人申请过一样的商标没有通过,这次直接驳回;2、有不良影响的商标,比如:白富美、高富帅,一看不假思索地驳回。但是对于近似的商标,却需要对比近似商标里的商品,是否构成跨类近似的,各群组是否近似等,就会需要多一些时间。判为驳回的,还要填相应的驳回通知书内容。

其次,审查员超不喜欢审查图形商标。请注意了,商标局系统里不支持图形的自动检索,要将该类别所有的类似的图形全部看一遍,要是遇到跨类近似的商标,还要将其它类的图形也全部看一遍。所以审查一个图形商标需要很长时间。

除此之外,商标局还会有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突发事件。比如:新商标法实施时,商标局系统升级,原计划一个月升级完成,结果差不多用了半年,这段期间的商标审查工作基本是停止的,受理通知书也不发。再比如:商标证的纸没有了,要组织招标买商标证的纸(这不是普通纸,是印有国徽,经过特殊处理的印刷纸,竞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安全资质的单位)。综上所述,审查员的工作量也比较大,其实审查您的商标,也许只要10分钟、半小时。但是您一直在排队,一方面审查的工作量大,另一方面,前面受理、收文、计算机录入、分文像流水线一样的工作,其实都是很大的工作量,由于商标数量众多,每个环节都是在排队中度过的。也许您对商标申请的速度极不满意,其实作为中间的代理机构也不满意,但这已经是加快后的速度了。在此之前,延安商标注册需要两三年的时间。